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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关于在全市开展“夕阳扶老”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5-10-20 来源:本站原创
 

  

关于在全市开展“夕阳扶老”活动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动员社会关心、帮助特困老,体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老年困难群体的关怀,寿光市慈善总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5慈善菜乡- 夕阳扶老活动,从我市募集的善款中拿出120万元,支持我市社会养老事业,救助我市特困老人。具体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一)必须是合法注册登记的本市范围内具备住宿、餐饮、医疗保健、娱乐健身等功能,扩建配套资金有困难养老机构。 

  (二)具有我市常住户口的贫困老年人原则上年龄70周岁以上 

  二、标准 

  (一)养老机构 

  依据养老规模、养老水平、入住老人数量等情况,给予养老机构一定数额的配套资金支持; 

  (二)贫困老年人 

  依据家庭困难程度,一次性给予贫困老年个人1200元的生活补助。 

  三、申请审批程序 

  (一)养老机构申请审批程序 

  凡需申请救助的养老机构须由本机构提出申请,携带合法的登记注册证明(社团登记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和本机构老年服务建设相关申请和证明材料,到市慈善总会报名,由市慈善总会会同相关部门核实和审批 

  (二)个人申请审批程序 

  1.凡需救助人员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携带户籍身份证明(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和贫困证明材料(低保证复印件、贫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各镇(街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民政办公室填写《寿光市慈善总会救助审批表》。 

  2.村(居)委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村(居)民代表讨论,提出救助意见并加盖公章,张榜公示3天后,上报镇(街民政办公室。 

  3.镇(街)民政助理组织专门人员逐户进行调查核实,重点核实家庭实际情况和困难程度,提出救助意见报本会审批救助。 

  4.市直各部门需要救助者,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寿光市慈善总会救助审批表》,由单位入户调查核实,职工代表讨论,提出救助意见并公示3天后,报主管部门审查核实和汇总,本会审批。 

  5、各镇(街区)、市直各部门将申报材料汇总,并提供通过初审的受助人员本人的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复印件及账号, 11月2日前报市慈善总会进行复核和审批 

  四、救助实施 

  11中下旬,组织贫困老人救助金发放仪式,救助金由市慈善总会统一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部分受助对象代表参加,邀请市级领导参加。 

  五、救助监督 

  镇(街区)、各部门要依照本通知精神认真负责,严格程序,对申请救助者的申请理由、实际状况等要认真调查、严格把关,深入到认真审查核实。本会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实施救助,救助情况在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示,接受捐赠人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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