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市开展“夕阳扶老”活动的通知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关心、帮助特困老人,体现党和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老年困难群体的关怀,寿光市慈善总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6年“夕阳扶老”救助活动,从我市募集的善款中拿出200万元,支持我市社会养老事业,救助我市贫困老年人。具体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一)必须是合法注册登记的本市范围内具备住宿、餐饮、医疗保健、娱乐健身等功能,扩建配套资金有困难的养老机构。
(二)具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寿光市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中的贫困老年人,原则上年龄要在65周岁以上。
二、标准
(一)养老机构
依据养老规模、养老水平、入住老人数量等情况,给予养老机构一定数额的配套资金支持。
(二)贫困老年人
依据家庭困难程度,一次性给予贫困老年人1500元的生活补助。
三、申请审批程序
(一)养老机构申请审批程序
凡需申请救助的养老机构须由本机构提出申请,携带合法的登记注册证明(社团登记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和本机构老年服务建设相关申请和证明材料,到市慈善总会报名,由市慈善总会会同相关部门核实和审批。
(二)个人申请审批程序
1.凡需救助人员由本人书面提出申请,携带户籍身份证明(户口簿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和贫困证明材料(低保证复印件、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及寿光市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贫困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管委会)民政办公室填写《寿光市慈善总会救助审批表》。
2.村(居)委会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村(居)民代表讨论,提出救助意见并加盖公章,张榜公示3天后,上报各镇(街区)民政办公室。
3.各镇(街区)民政助理组织专门人员逐户进行调查核实,重点核实家庭实际情况和困难程度,提出救助意见报本会审批救助。
4.市直各部门需要救助者,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填写《寿光市慈善总会救助审批表》,由单位入户调查核实,职工代表讨论,提出救助意见并公示3天后,报主管部门审查核实和汇总,报本会审批。
5、各镇(街区)、市直各部门将申报材料汇总,并提供通过初审的受助人员本人的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复印件及账号, 于11月2日前报市慈善总会进行复核和审批。
四、救助实施
11月中下旬,组织贫困老人救助金发放仪式,救助金由市慈善总会统一发放到救助对象手中,部分受助对象代表参加,邀请市级领导参加。
五、救助监督
各镇(街区)、各部门要依照本通知精神认真负责,严格程序,对申请救助者的申请理由、实际状况等要认真调查、严格把关,深入到户认真审查核实。本会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实施救助,救助情况在网站和新闻媒体上公示,接受捐赠人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