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慈字〔20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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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光市慈善总会
关于拨付各镇(街区)慈善分会善款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慈善事业发展,提高各镇(街区)善款募集的积极性,更多的募集善款,更好的救助各类困难群众,根据《寿光市慈善总会关于拨付各慈善分会善款及使用意见的通知》(寿慈字【2017】2号)文件精神,依据2017年各镇(街区)“慈心一日捐”活动实际捐款数额,现将拨付各镇(街区)慈善分会的善款拨付给你们,请务必和11月2日下拨的“送温暖”工程专项善款合并在一起,共同专项用于各自辖区内年终各类困难群众的“送温暖”工程,如何使用该部分善款请依据《寿光市慈善总会关于在全市开展送温暖工程的通知》(寿慈字【2017】7号)文件精神执行。
要购买困难群众用得上、得实惠的食用油、鸡蛋、面粉等生活必需品,并安排专人送到困难群众家中,在“送温暖”工程救助汇总表上由困难群众签字并摁手印接收,活动结束后,各镇(街区)要将购买物资的发票复印件和救助汇总表一并送市慈善总会备案。并将部分走访慰问困难群众的影像资料发至市慈善总会邮箱:sgscszh@163.com ,以备宣传用。
各镇(街区)政府(办事处)要依照本通知精神认真负责,严格程序,严格把关,本着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具体负责实施救助活动,把“送温暖”善款管好、用好,做到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把市委、市政府以及社会各界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确属困难的群众手中,让困难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送温暖”工程结束后,相关情况将通过寿光日报、寿光慈善网、寿光慈善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公示,接受捐赠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适当时机,市慈善总会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进行跟踪审计。
附件:
1、寿光市慈善总会拨付各镇(街区)慈善分会善款表
2、 “送温暖”工程救助汇总表
寿光市慈善总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三日
附件1:
附表2:
送温暖工程救助汇总表
所属镇(街区)名称: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