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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圆梦助学”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8-03 来源:本站原创
 

  

   寿民字〔2018〕22号 

    

    

  寿光市民政局 

  寿光市慈善总会 

  山东联盟化工集团 

  关于开展2018年“圆梦助学”活动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双王城生态经济园区管委会: 

  为了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体现党和国家及全社会对贫困学生的关怀,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发展慈善事业与推进脱贫攻坚紧密结合的原则,确保贫困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寿光市民政局、寿光市慈善总会、山东联盟化工集团决定开展2018年“圆梦助学”救助活动。 

  一、资金来源 

  1、寿光市民政局临时救助资金; 

  2、寿光市慈善总会“慈心一日捐”募集善款; 

  3、山东联盟化工集团扶老济困基金。 

  二、救助范围 

  1、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参加2018年全国普通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经山东省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正式录取的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新生。 

  2、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参加2018年中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经录取的高中、中专新生。 

  3、符合上述2条但考取师范、农林、军校、医学等专业免交学费的学生不在本救助范围内。 

      4、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见市慈善总会公共邮箱:(sg5290282@163.com密码:5290282)。 

  三、救助标准 

  1、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高中、中专新生,每人一次性救助3000元;专科、本科新生,每人一次性救助5000元;研究生新生每人一次性救助6000元。 

  2、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中的高中新生,每人一次性救助3000元;中专、专科新生,因国家已有职业教育扶贫项目“雨露救助计划”,每人一次性救助2000元;本科新生,因国家已有“泛海救助计划”,每人一次性救助2000元;研究生新生每人一次性救助6000元。 

  四、申请所需材料 

  符合救助条件的高(中)考录取新生持户口簿、身份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录取通知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到所在地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及镇(街、区)民政办公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救助审批表(镇街区提供);  

  2、个人书面申请; 

  3、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5、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及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6、申请人员本人的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卡)复印件。 

  注:以上所需材料一式一份。 

  五、受理申请地点及材料上报截止时间 

  (一)受理申请地点: 

  1、镇(街区)的申请者向户籍所在地镇(街区)民政办公室提报材料; 

  2、城区申请者向户籍所在地城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提报材料。 

  (二)材料上报截止时间:各镇(街区)民政办公室、圣城街道城市社区管理办公室按照要求将审查汇总好的名单及材料于8月15日前上报(低保家庭救助材料上报至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建档立卡救助材料上报至市慈善总会)。 

  六、公示 

  镇(街区)民政办公室及圣城街道城市社区管理办公室审核后,将救助人员名单在公示栏中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 

  七、救助金发放 

  8月底前,由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组织救助金发放仪式并发放救助金,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18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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