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龙集团
关于开展2022年“牵手孤儿”活动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双王城生态经济发展中心,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的传统美德,进一步营造关心、关爱孤儿群体的良好氛围,帮助他们学业有成,成人成才,寿光市慈善总会联合山东新龙集团继续开展“牵手孤儿”救助活动。现就活动内容通知如下:
一、救助范围和标准
(一)救助范围
1、凡符合本项目范围内的、持有寿光市民政局颁发的孤儿证的城乡在校孤儿学生均可作为受助对象。
2、本次救助活动分助学和助医两部分,其中:
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城乡在校孤儿学生可以申请一次性助学救助;九年义务制教育阶段的孤儿学生因国家已发放补助金,所以不再列入助学救助范围。
所有年龄阶段的孤儿学生都可以申请助医救助。
(二)救助标准
1、助学救助标准。幼儿园阶段的孤儿学生每人每年一次性救助800元,高中(技校、中专)阶段的孤儿学生每人每年一次性救助3000元,大学阶段的孤儿学生每人每年一次性救助5000元,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孤儿学生每人每年一次性救助6000元,博士研究生阶段的孤儿学生每人每年一次性救助8000元。
2、助医救助标准。所有孤儿学生患病住院的医疗费用(不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惠民保、社会保险不予报销范围内的费用),在经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医疗保险、惠民保、社会保险等途径报销后剩余部分全额资助。
二、救助程序
1、调查摸底。按照寿光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提供的我市目前孤儿基础情况,抓紧做好孤儿调查工作,重点查明孤儿8月份以后的上学情况,要明确到学校和班级,特别是新考入高中(中专)和大学的孤儿。8月18日前,报送孤儿调查登记表、城乡孤儿普查登记汇总表电子版。
2、组织材料。符合救助条件的由孤儿个人或者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要注明是申请哪一种类的救助);填写《寿光市慈善总会救助申请表》;镇街(中心)、村两级出具孤儿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助学救助的需提供学籍证明或入学通知书等能够证明在校学习的证明材料,申请助医救助的需提供住院医疗保险结算单等证明材料);受助人员本人的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卡)复印件。上述材料均一式三份。
孤儿调查登记表、城乡孤儿普查登记汇总表、寿光市慈善总会救助申请表、牵手孤儿救助汇总表等有关表格可在“寿光慈善网” (http://www.shouguang.gov.cn/sgcszh/) “表格下载”栏中下载。
3、审查、公示。按村委(居)会(单位)审查、公示,镇街道、中心(主管部门)复查的程序,对符合救助范围的孤儿进行审查,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要在所在村(社区)、单位进行公示三天,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公正、公平、公开、透明。无异议后于8月26日前报寿光市慈善总会。
4、审核。寿光市慈善总会联合山东新龙集团对上报的孤儿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并确定救助标准。
三、救助实施
1、8月底9月初,组织孤儿助学救助金发放仪式,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孤儿学生因病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需要救助的按照救助要求随时提报。
2022年8月12日